2024年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对受贿罪既遂和未遂的界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2024年,法律上判断受贿罪是既遂还是未遂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具体是依据什么情况来区分这两种状态呢,希望能有清晰的解释。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要弄清楚2024年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我们先得理解既遂和未遂在法律里代表什么意思。既遂指的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在受贿罪里,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取得财物。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对于索取型受贿,当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索取财物的行为,并且实际取得了财物,就构成既遂。比如说,某官员向企业老板索要贿赂,老板把钱给了官员,这时受贿行为就既遂了。要是官员虽然开口索要了,但因为各种原因,像老板拒绝给或者转账没成功等,导致官员最终没拿到钱,那就是未遂。


对于收受型受贿,以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财物为既遂的标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过这个谋取利益是否实现并不影响既遂的认定。例如,企业主给官员送钱,希望官员帮忙推进项目审批,官员收下了钱,即便后来项目因为其他客观原因没通过审批,官员的受贿行为也已经既遂。要是官员答应收下钱,但钱还没交到他手上就案发了,那就是未遂。


此外,在涉及交易型受贿的情况下,比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等,当交易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实际获得房产等财物的控制权时,就构成既遂;若因各种原因交易未完成,财物控制权未转移,就是未遂。


司法实践中,界定受贿罪既遂与未遂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物的交付方式、财物的实际占有情况等。而且,不同的案件可能会因为具体情节不同,在判断上也会存在差异。总之,判断受贿罪既遂与未遂,核心就是看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实际取得了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