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对肖像权有哪些规定?
在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对于肖像权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以保护自然人对自己肖像的权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肖像权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这意味着只要是能够清晰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形象,都属于肖像的范畴。肖像权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肖像权的积极权能。自然人有权自己制作肖像,比如自拍照片、拍摄视频等;也有权自己使用肖像,比如将自己的照片用于个人社交账号展示等;还可以公开自己的肖像,例如将照片发布在网络上。同时,权利人也能够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比如明星代言广告,就是许可广告商使用自己的肖像。二是对肖像权的保护,也就是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就明确了侵犯肖像权的几种常见情形。例如,恶意P图丑化他人、未经允许将他人照片用于商业宣传等行为,都属于侵犯肖像权。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根据第一千零二十条,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情形,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这些规定在保护肖像权的同时,也兼顾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理需求。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肖像权的规定既赋予了自然人充分的权利,也对他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以平衡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我们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