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转让、继承以及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有什么规定?

我买了套二手房,后来才知道房子设有居住权。我想了解下,这个居住权能不能转让或者被继承呢?要是有居住权的人把房子租出去,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我很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在202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居住权的转让、继承以及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关于居住权的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它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立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这是因为居住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与特定的权利人紧密相连的。设立居住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以满足其生活居住的需求,而非用于交易或传承。所以,居住权人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也不能将其作为遗产让继承人继承。


其次,对于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问题。《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同时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不能将设有居住权的住宅出租给他人。这是为了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的权益平衡,避免居住权人随意出租房屋,给房屋所有权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不过,如果在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人可以出租该住宅,那么居住权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出租。


如果居住权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转让居住权、进行继承或者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住宅,相关权益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居住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居住权的这些规定旨在平衡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居住权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