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在2024年,关于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读这些规定。
首先,明确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抛物者或者坠物的所有者、管理者等直接侵权人,那么该侵权人就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住户故意从楼上扔下一个花盆砸伤了路过的行人,那么该住户就是侵权人,需要对行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难以确定侵权人时的处理。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里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指的是在发生高空坠物的建筑物中,有可能实施抛掷物品或者对物品坠落有管理责任的人。比如,一栋居民楼某层掉落一个物品砸伤行人,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户扔的或者物品是从哪一户坠落的,那么这栋楼该楼层以上可能实施该行为的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都要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之后找到了真正的侵权人,之前给予补偿的住户 可以向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补偿款。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例如,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在小区内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建筑物的外墙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导致发生高空坠物事故,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公安机关等机关介入调查,有助于尽快确定侵权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24年关于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规定较为全面,既保障了受害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也促使建筑物使用人、管理人等各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