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动仲裁程序步骤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在2024年,劳动仲裁程序步骤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若协商无法解决,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受理环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仲裁申请,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之后是被申请人答辩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 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再之后是仲裁庭的组成与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案件情况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时,仲裁员会先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随后按照申请人陈述、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进行。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最后是裁决环节。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总之,劳动仲裁程序是一个较为严谨且有明确步骤的过程,了解这些步骤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