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30天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我和我对象打算去办理离婚,听说有30天的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30天是按工作日算,还是自然日算啊?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后续的安排,所以想搞明白,免得耽误事。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中,离婚冷静期的30天指的是自然日,并非工作日。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双方30天的时间进行冷静思考。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明确指出是“三十日”,而不是“三十个工作日”,所以从法律条文本身的表述来看,离婚冷静期的30天是自然日。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周一开始申请离婚,那么这30天的冷静期就从当天开始计算,不管中间包含多少个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都算在这30天内。即使冷静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也不影响冷静期的结束。不过,如果双方要在冷静期届满后去办理离婚证,而届满日是节假日的话,就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的办 理日期。所以,在涉及离婚冷静期和后续办理离婚证的时间安排上,一定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以免影响整个离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