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没买座位保险会有赔偿吗?
在发生事故且未购买座位保险的情况下,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事故是由对方车辆的责任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如果对方车辆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对方车主还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事故是己方车辆的责任,且未购买座位保险。虽然座位险没有赔偿,但如果己方车辆驾驶员存在过错,受害者可以向驾驶员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如果驾驶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再者,如果事故是由道路原因等第三方因素导致的。比如道路存在缺陷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如果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即使没有购买座位保险,在发生事故后依然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