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有哪些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这一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陈述自己观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程序:
首先是听证的申请与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接着是听证会的准备。听证会举行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同时,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然后进入听证会的举行阶段。听证会开始时,主持人会宣布听证纪律,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案由和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双方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在辩论过程中,要围绕 争议焦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是听证后的处理。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听证笔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决定。也就是说,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的来说,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严谨,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听证纪律,配合听证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