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包括哪些?

我遇到了一个和行政行为有关的事情,听说有些案件需要先进行行政复议才能去法院起诉,我不太清楚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有哪些,想了解一下具体都包括什么情况,这样我就能判断自己的事该怎么处理了。
张凯执业律师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必须先去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能去法院打官司。


《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一些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比如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您觉得政府关于自然资源权属的处理侵犯了您的权益,得先申请行政复议。


还有纳税争议案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在纳税问题上和税务机关有分歧,要先经过行政复议这个程序。


另外,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相关案件中,也存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决定不服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可视为一种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总之,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方面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法院的诉讼负担。在遇到可能涉及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时,当事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