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补偿在每月工资不一样的情况下怎么算?
我工作的单位每个月工资都不一样,有绩效、奖金啥的,现在涉及到年休假补偿问题,我实在搞不懂该怎么算。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在每月工资不同的情况下,年休假补偿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实际工作中,年休假补偿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每月工资不同时,年休假补偿的计算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方法。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年休假补偿的相关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接下来,就是关键的日工资收入计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对于每月工资不一样的情况,具体操作就是把过去12个月的工资相加,这里要注意扣除加班工资,然后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再用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就得到了日工资收入。最后用日工资收入乘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再乘以300%,就是应得的年休假补偿。
举个例子,小张在过去12个月里,每月工资都不同,总工资收入(剔除加班工资)为12万元,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12万÷12 = 1万元,日工资 收入就是1万÷21.75 ≈ 459.77元。如果小张有5天应休未休的年休假,那么他的年休假补偿就是459.77×5×300% = 6896.55元。
总之,每月工资不同时计算年休假补偿并不复杂,只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计算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咨询劳动部门或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