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款女儿是否有份?

我家最近房子拆迁,拿到了一笔拆迁款。我是家里的女儿,父母却没有打算分给我拆迁款,说女儿嫁出去就没份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对这笔拆迁款有份吗?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女儿对父母拆迁款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父母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的归属就由父母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拆迁款分给女儿,以及分多少给女儿。这时候女儿能否拿到拆迁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意愿。


其次,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情况就有所不同。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可能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款就需要在所有共有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宅基地房屋的建设可能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出力完成的,女儿也参与其中,那么她对房屋就有相应的份额,也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款。


再者,要是女儿的户口还在拆迁房屋所在地,并且符合当地拆迁政策中规定的安置人口条件,那么她通常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的。当地的拆迁政策会明确规定哪些人属于安置对象,符合条件的就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份额。


此外,在法定继承方面,如果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女儿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包括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