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后债权债务是否仍然生效?
我有一家企业,最近做了变更,包括名称、股东这些。但之前企业有一些债权债务,我就担心变更之后,这些债权债务还有没有效。会不会因为企业变了,之前的债权人就不能找我们要债,或者我们也没办法找别人要债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企业变更后债权债务仍然是生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企业变更一般分为企业合并、分立以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等情况。企业合并,指的是两个或更多的企业合并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而企业分立,则是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多个新企业。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像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这些的改变。对于企业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也就是说,原来企业的债权债务,会由合并后的新企业继承。比如,A企业和B企业合并成C企业,那么A企业和B企业之前的债权债务就都由C企业来处理。如果是企业分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也规定了,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举例来说,D企业分立成E企业和F企业,那D企业之前的债权,E企业和F企业都有权去主张;而债务方面,E企业和F企业要一起承担,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另外的约定。对于企业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并不影响企业债权债务的承担。企业名称变了,它还是原来那个承担权利义务的主体,法定代表人更换,也不改变企业债权债务的归属。所以,不管企业怎么变更,债权债务一般都是有效的,会由变更后的企业继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