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工资是否包含年终奖?

我最近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补偿工资的计算。我平时有年终奖,想知道这部分奖金在计算劳动补偿工资时算不算进去,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劳动补偿工资是否包含年终奖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动补偿工资的概念。劳动补偿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具有补偿性质的款项。这笔款项的计算和发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接下来分析年终奖是否应包含在劳动补偿工资的计算范围内。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而年终奖属于奖金的范畴,因此从性质上来说,它是工资的一部分。


在计算劳动补偿工资时,既然年终奖属于工资,那么原则上是应该包含在计算范围内的。在计算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如果这期间包含了发放年终奖的月份,就需要将年终奖分摊到相应的月份中,以此来计算平均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年终奖的发放是基于员工年度的绩效考核,并且有明确的发放条件和发放时间。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不符合年终奖的发放条件,那么这部分年终奖可能就不会被计入劳动补偿工资的计算中。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劳动补偿工资的计算方式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也会按照约定来执行。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年终奖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应包含在劳动补偿工资的计算范围内,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