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人的工资是否要计入残保金?
我公司有劳务工人,在计算残保金时,不太确定劳务工人的工资要不要算进去。想知道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劳务工人工资到底计不计入残保金呢,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劳务工人的工资是否要计入残保金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计算残保金时,工资总额是一个重要的参数。这里的工资总额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那么劳务工人是否属于在职职工范畴呢,这就需要看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如果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工人并非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其提供劳务是基于双方约定的劳务事项,而不是基于劳动关系下的劳动管理和指挥。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劳务工人的工资通常不计入用人单位的残保金计算基数。
但是,如果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务工人就属于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以,这种情况下劳务工人的工资就要计入残保金的计算基数。
总之,判断劳务工人工资是否计入残保金,关键在于明确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