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是有罪无责吗?

我家孩子还没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他做了一些比较严重的事,有人说他这是有罪无责。我不太懂,想问下法律上对于没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真的是有罪无责这种情况吗?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未成年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有罪无责”这一问题时,需要从法律概念和具体规定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有罪”和“有责”这两个概念。“有罪”通常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有责”则意味着行为人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在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满上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能认定他们构成犯罪。因为犯罪的认定不仅仅看行为,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认知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限,法律认为他们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所以,并不是“有罪无责”,而是根本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可以放任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综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点和社会利益的平衡。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不是“有罪无责”,而是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但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教育和处理,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