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弃权给儿子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母把一部分财产弃权给了我,现在我和我爱人的关系有些微妙,我担心这部分财产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弃权给儿子的这部分财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父母弃权给儿子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父母弃权给儿子的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财产仅赠与儿子一方,比如通过书面的赠与协议等方式明确这一点,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财产应被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符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情形。


然而,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儿子一方,从法律角度来看,该财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种没有明确指向的财产转移,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所以,判断父母弃权给儿子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该财产只归儿子一方。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父母在弃权财产时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财产的归属。同时,如果涉及到较大数额的财产转移,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