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儿女新婚房子是否属于新人?
在探讨父母赠与儿女新婚房子是否属于新人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买房子,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这一方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这是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赠与行为是明确指向自己子女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一种财产支持,并不涉及到子女婚后的配偶。比如,小张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即使小张之后结婚,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改变。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买房子,并且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出资方父母意愿的尊重,他们可能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保障自己子女的财产权益。例如,小李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个人,而非小李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为儿女购买房子,不管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子女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为他们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小王和小赵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共 同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
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从房子登记的情况来看,出资方父母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律会倾向于认为这是对夫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比如,小陈结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陈和其配偶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陈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父母赠与儿女新婚房子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出资时间、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其最终的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