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有什么区别?
自己最近听说了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这两个词,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在生活中感觉好像都差不多,都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形式,但又觉得肯定有区别,想了解一下二者具体的不同之处,以免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分不清。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当事人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由别人做主决定其婚姻对象和婚姻大事。例如,父母不顾子女的意愿,强行安排子女与他人结婚。
买卖婚姻则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它与包办婚姻不同的是,买卖婚姻更强调以获取财物为目的。比如,父母将女儿许配给他人,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彩礼,以此作为同意婚事的条件。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表明无论是包办婚姻还是买卖婚姻,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婚姻不一定以获取财物为目的,可能只是出于父母的某种观念或者其他原因,强行安排子女的婚姻。而买卖婚姻则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主要特征,把婚姻当作一种交易。
此外,在法律后果方面,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样规定 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利,让他们能够摆脱不合法婚姻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