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多久能释放,是否包含以前拘留的时间?

我家人被逮捕了,之前已经被拘留了一段时间。现在我们特别着急,想知道从逮捕开始算,多久能释放,之前拘留的那段时间会不会算在里面,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啊?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逮捕后释放的时间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确定,并且之前拘留的时间通常是会计算在内的。


首先来说拘留时间的计算。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这里涉及的是刑事拘留,它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较长时间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也就是说,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会折抵后来的刑期的。


至于逮捕后多久能释放,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是有限制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存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情况,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案件侦查终结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若案件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最终根据法院判决的刑期,减去之前拘留和逮捕羁押的时间,剩余刑期执行完毕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所以,逮捕后释放的时间要结合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的具体进展来确定,同时之前拘留的时间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