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多久判刑,期间一直在看守所吗?

我家人被逮捕了,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从逮捕到判刑一般得多久。而且我也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他是不是一直要待在看守所里,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实在是很担心他。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来解释一下逮捕这个概念。逮捕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当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时候,就会实施逮捕。


关于逮捕后多久判刑,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所需的时间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从逮捕到判刑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至于在逮捕后到判刑期间犯罪嫌疑人是不是一直待在看守所,通常情况下,在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判决生效。不过,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而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