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折旧都要先减掉净值吗?
在探讨资产折旧是否都要先减掉净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内逐步转化为费用。而资产净值是指资产的原值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资产折旧的计算有明确的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从这个规定来看,并不是所有情况下资产折旧都要先减掉净值。通常,我们计算折旧的基础是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例如,企业购买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那么在计算每年的折旧额时,应计折旧额就是10万元减去1万元,即9万元。
然而,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时,就需要考虑净值了。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后续计算折旧时,就要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为基础。比如上述设备在使用2年后,经测试发生了减值,净值变为6万元,那么后续计算折旧时就要以这个6万元为基础来重新计算剩余使用年限的折旧额。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资产折旧是基于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来计算,但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先考虑资产的净值。企业在进行资产折旧计算时,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计算折旧,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