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哪些义务?

我因一些事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心里一直很忐忑,不清楚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到底有哪些必须遵守的义务。生怕一不小心违反了规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所以想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具体有哪些义务。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确保司法机关在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配合调查、审判等工作时,能够及时找到他们。比如,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侦查,需要犯罪嫌疑人随时接受询问,如果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就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就可能影响案件的侦查进度。


其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需要保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他们相关事项。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却不及时报告,司法机关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到他们,同样会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再者,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是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传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另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通过威胁、贿赂、引诱等方式妨碍证人如实作证,否则将破坏司法公正,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最后,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行为会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查明,破坏司法秩序,是被严格禁止的。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