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人要负的责任期限是多长时间?

我给朋友做了保释人,现在心里有点担心,不知道自己作为保释人要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朋友的案子还在审理中,我想知道这个期限是到案子结束,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很怕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直担着责任。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法律术语中并没有“保释”,与之对应的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保释人(即保证人)的责任期限,一般来说,是从取保候审决定生效开始,到取保候审措施解除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取保候审措施持续了十二个月,或者案件有了明确的处理结果(比如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生效等),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那么保释人的责任期限也就结束了。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保证人违反规定,而保证人没有尽到监督和报告义务,保证人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保释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