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已注销,食品经营该怎么办?

我之前办理了工商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开展食品生意,现在工商已经注销了,但是食品经营许可还在有效期内,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个食品经营许可,是要继续使用、注销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当工商登记已注销后,食品经营许可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处理办法。


首先,食品经营许可是指食品经营者依法需要取得的,允许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当工商登记注销后,意味着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此时,原有的食品经营许可通常不能再继续使用。因为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是与工商登记的市场主体相匹配的,工商登记注销代表这个市场主体已经消失,继续使用原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会被认定为无证经营。


无证经营食品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所以,在工商登记注销后,食品经营者应该及时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注销时,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等材料。只有按照规定完成食品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才能避免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如果后续还想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要重新进行工商登记,并按照规定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重新申请时,要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各项条件,如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