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可以撤销合同?

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还在合同有效期内,但是我发现合同有些条款对我很不利,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撤销这份合同,撤销合同有什么条件和要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可以撤销合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合同撤销的概念。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有效的合同,因为一些法定原因,被取消了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行使撤销权。


第一,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甲误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某知名品牌的产品,结果收到的却是该品牌旗下子公司的类似产品,这种情况下甲就可能基于重大误解而要求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例如,乙在售卖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丙基于错误的认知购买了该车,丙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请求撤销合同。


第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比如,在一些商业合作中,第三人向合作方提供虚假的市场数据,而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欺诈行为,受欺诈的一方同样可以撤销合同,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丁威胁戊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伤害其家人,戊无奈签订了合同,戊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请求撤销合同。


第五,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例如,己在庚急需资金周转时,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庚的珍贵藏品,这种合同可能就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此外,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同样会消灭。


综上所述,合同有效期内是有可能撤销合同的,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