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加名字?
我家有套回迁安置房,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我儿子的名字,不知道行不行。也不清楚要走什么流程,需不需要额外交钱。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能给我说说回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加名字呀?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回迁安置房能否加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回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一般来说,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房产证,那么是可以加名字的。这在法律上相当于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本质上是一种房屋产权的部分转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要完成加名字这个操作,必须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加名字手续时,通常需要房屋产权人与拟加名的人一起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时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如果是赠与方式加名)或买卖合同(如果是买卖方式加名)等。而且,不同的加名方式会涉及不同的费用和手续。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加名,可能会涉及到契税等税费;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加名,则要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然而,如果回迁安置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就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房屋的产权归属还未最终确定,有些地方可能不允许在此时进行加名操作。这时候需要和拆迁安置部门、开发商等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在办理房产证时直接加上想要加的名字。有些情况下,在拆迁安置协议上进行变更,可能可以实现后续房产证加名的目的,但这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