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协商后还能上诉吗?

我之前和医院就医疗纠纷进行了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但后来我觉得协商结果不太合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医疗纠纷协商后是否还能上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协商则是医患双方通过自行沟通、交流,就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纠纷协商后一般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这并不等同于上诉。上诉是针对一审判决结果而言的,如果还没有经过法院一审判决,就不存在上诉的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即便医患双方已经进行了协商,若其中一方认为协商结果不合理,依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商过程中双方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若要向法院起诉,可能需要证明该协议书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协商后虽然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而,在起诉前要充分考虑协商协议的效力以及自身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