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可以提前几天去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之前预约好了办理离婚的时间,但是最近我们都有时间,想提前去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申请离婚提前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申请离婚是否可以提前几天去办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现行的离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夫妻双方提前预约离婚登记时间。这是为了合理安排工作资源,确保离婚登记流程能够有序进行。关于能否提前办理离婚登记,并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


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较为灵活,如果提前去办理时,当天有足够的工作资源和工作人员能够处理离婚登记业务,并且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那么可能会允许提前办理。但也有很多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来办理业务的。因为他们的工作安排是根据预约情况来确定的,如果随意提前办理,可能会打乱当天的工作秩序,影响其他已经预约的当事人。


所以,如果你想提前去办理离婚登记,建议你先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他们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咨询,向工作人员说明你的情况和需求,询问是否可以提前办理以及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这样可以避免你白跑一趟,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