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我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在他们相处期间,老公给小三转了不少钱,还送了很多贵重礼物。我知道后特别生气,想把这些财物都要回来,可又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要回这些财物吗?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在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财物时,另一方通常是可以要回的。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解读。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这种情况下,出轨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小三,这一行为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理决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出轨方单独将财产赠与小三,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且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婚外情本身就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而出轨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更是违反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出轨方赠与小三财物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既然赠与行为无效,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就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财物。受损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小三主动返还财物。如果小三拒绝返还,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损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轨方赠与小三财物的事实,以及这些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
综上所述,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的财物,另一方通常是可以要回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