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是否可以挪用公款?

我是一名公司出纳,最近手头有点紧,心里就冒出了挪用一点公款应急的想法,但又怕违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出纳到底可不可以挪用公款呢?挪用了会有什么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从法律层面来讲,出纳不可以挪用公款。下面从概念、法律规定、法律后果等方面详细为你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挪用公款”的概念。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出纳而言,这里涉及到“挪用资金”的概念,与挪用公款类似,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还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一旦实施了挪用行为,就要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所以,作为出纳,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去挪用公款或单位资金。遇到经济困难,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来满足一时之需。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