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上班可以查别人的开房记录吗?

我在派出所工作,最近有个朋友想让我帮他查一下他对象的开房记录。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在派出所上班能不能查别人的开房记录,这么做合不合法呢?会不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派出所上班能否查别人的开房记录,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里的个人信息,就包括开房记录这类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而开房记录就属于行踪信息的一种,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派出所民警而言,他们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是有权力查询相关信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职责。在办理案件等工作过程中,如果与案件相关,为了侦查犯罪、调查违法等正当目的,民警可以查询包括开房记录在内的相关信息。例如,在办理涉及诈骗、盗窃等刑事案件时,为了确定嫌疑人的行踪,查找犯罪证据,民警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查询嫌疑人的开房记录。


但是,这种查询必须是出于执行公务的需要,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开房记录。如果民警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者应朋友的要求等非执行公务的目的去查询他人的开房记录,这是不被允许的,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查询他人信息就属于违法违纪行为,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派出所上班不能随意查别人的开房记录。只有在履行法定职责,并且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