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儿户口在女方,再婚后可以改姓跟后爸姓吗?
在我国,子女姓氏问题是很多父母关心的话题,尤其是涉及再婚家庭,孩子是否可以改姓跟后爸姓是一个常见的疑问。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从这条规定来看,孩子原则上是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以选择其他姓氏。
然而,对于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法律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在孩子未成年时,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回到这个问题,娃儿户口在女方,即便女方再婚,若要让孩子跟后爸姓,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都同意。因为孩子在未成年时,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更改姓名这样的重大事项不能由直接抚养的一方擅自决定。
如果孩子已 经年满18周岁,成为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就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此时,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跟随继父姓。
综上所述,在孩子未成年时,女方想让孩子跟后爸姓,需和孩子生父协商并取得其同意;若孩子已成年,则由孩子自己决定是否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