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两年没签还能进行劳动仲裁吗?
在探讨劳动合同两年没签是否还能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约束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规定的。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双倍工资,就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然后,关于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要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的一年内申请仲裁。但该条同时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 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因为每月的双倍工资是独立的债权,从该月工资支付日的次日起算一年的仲裁时效。另一种观点认为,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这种观点主要考虑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可能不敢轻易主张权利,而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才更有可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合本题,劳动合同两年没签的情况,如果按照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的做法,可能大部分月份的双倍工资诉求会因超过一年时效而无法得到支持,但如果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则另当别论。如果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那么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求是有可能得到仲裁委支持的。此外,虽然双倍工资可能因时效问题部分或全部得不到支持,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劳动者都可以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总之,劳动合同两年没签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结果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适用的仲裁时效计算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