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可以拘留法人15天吗?

我们公司因为经营问题欠了一些款,现在债主说要让法院拘留我们法人15天。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问问在法律上,公司欠款的情况下真的能拘留法人15天吗?具体有什么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公司欠款是否可以拘留法人15天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法人的概念。法人并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大家通常所说的“法人”,准确来说是指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欠款属于公司的债务,通常不会直接导致拘留法定代表人。因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公司的债务与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和责任是相对独立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可能会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上述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予以罚款、拘留,拘留的期限通常为十五日以下。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所以,单纯的公司欠款,不会直接拘留法定代表人。只有当法定代表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等违法行为时,才有可能被法院采取拘留措施,且拘留期限在十五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