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10级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经过工伤鉴定为10级。现在单位好像有辞退我的意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到底能不能辞退我,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了解工伤鉴定10级单位是否能辞退员工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伤和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身体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而工伤鉴定,是确定劳动者工伤伤残等级的一个过程,它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十级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比如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况。


但是,如果工伤鉴定为10级的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工伤10级的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这些过错行为,单位不能以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的理由辞退员工。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