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是否可以结案?

我有个民事纠纷案子在法院处理,法官提出用调解书解决。我不太清楚,拿到法院调解书后,这个案子是不是就算结了,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麻烦事儿?我想了解下法院调解书到底能不能让这个案子彻底结束。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调解书通常是可以作为结案依据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这其中的法律原理和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院调解书是什么。法院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经过协商,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后,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在法院的见证下,就矛盾达成了一致的处理办法,法院把这个办法以文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里的“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可以作为结案的依据。当双方签收调解书后,意味着他们认可了调解书中的内容,愿意按照这个协议来处理纠纷,案件也就进入了执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的状态。


为什么说法院调解书可以结案呢?一方面,调解的目的就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说明纠纷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另一方面,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签收后,就意味着整个诉讼程序在法院这里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流程,法院的工作也就告一段落。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还需要继续审理。因为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反悔。另外,如果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发现调解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对案件进行再审。但这些情况相对来说是比较少见的。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书是可以结案的。只要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并且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这个案件在法律上就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大家在参与调解过程中,也要仔细考虑调解协议的内容,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