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我和别人有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后来我发现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我想知道在这种已经经过调解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其主要解决的是民间纠纷,一般是民事性质的争议。


然而,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犯罪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刑事责任的追究是基于犯罪行为,具有强制性和不可协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必须立案。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无论是否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都不影响司法机关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违反。


例如,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双方可能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但如果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程度,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此时,被害人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后,可能会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总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原则上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但在处理过程中,民事调解的情况可能会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