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吗?

我之前签了认购书还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继续履行认购书的约定了,想问问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签认购书的定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法律定义。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定金罚则”。


具体到签认购书的定金退还问题,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履行认购书约定,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不想购买了,这种情况下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按照定金罚则,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例如,购房者小李签了房屋认购书并交了定金,之后觉得房子周边配套不符合自己预期,想放弃购买,那么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又卖给了他人,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开发商小张将房子卖给了小王并收了定金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小李,小王就可以要求小张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比如政策突然变化使得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例如,当地出台新的限购政策,购房者小陈签认购书时符合购房条件,但政策出台后失去了购房资格,小陈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总之,签认购书的定金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购房者在遇到定金退还问题时,要仔细分析自己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