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抑郁症患者能离婚吗?
在探讨新规下抑郁症患者能否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离婚的两种主要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并且了解法律对于离婚条件的规定。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在协议离婚中,只要夫妻双方自愿,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那么不管其中一方是否患有抑郁症,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抑郁症并不影响协议离婚的进行。
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抑郁症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如果因为一方患有抑郁症,导致夫妻之间长期无法正常交流、共同生活,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如果只是一方患有抑郁症,但夫妻感情并未因此破裂,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此外,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患有抑郁症,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可能会有特殊的考量。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抑郁症患者的病情严重到影响其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抑郁症患者属于需要照顾的一方,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的照顾。
综上所述,新规下抑郁症患者是可以离婚的,但具体能否成功离婚,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