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事人反诉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吗?

我正在和对方打离婚官司,对方提出了一些诉求。我想在反诉的时候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我不太清楚在离婚诉讼反诉这个环节,能不能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所以来问问。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离婚诉讼中,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通俗来讲,就是本来是别人告你,你在这个诉讼里反过来告他。


关于离婚当事人反诉时能否提出变更抚养权的问题,答案是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离婚诉讼的反诉中提出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在审理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那么在反诉中提出变更抚养权,就有较大可能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只是因为个人情感等原因,没有合理的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此外,在反诉中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包括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材料,自己有更好抚养条件的证明等。这样才能增加自己诉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