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协议离婚能异地办理吗?

我和配偶都在湖北工作,但户口不在湖北。现在我们打算协议离婚,不知道能不能在湖北这边异地办理。想问下在湖北协议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需要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湖北省属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之一。在试点期间,非本地户籍的夫妻双方可以凭借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所以,如果你们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持有湖北当地的居住证,那么就可以在湖北异地办理协议离婚;若没有,则需要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