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可以判决共同抚养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都很爱孩子,不想让孩子缺失任何一方的陪伴。我们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不会判决子女由我们共同抚养呢?这种共同抚养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是可以判决由父母共同抚养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抚养的概念。所谓离婚后子女的共同抚养,是指在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责任,孩子在一定时间内轮流与父母共同生活,或者以其他双方协商一致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生活。这种抚养方式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的模式,更强调父母双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共同参与。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为共同抚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基础,明确了即使父母离婚,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进一步表明了法律对于共同抚养这种方式的认可,前提是要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出发点。


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共同抚养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首要的是子女的利益和意愿。如果子女年龄稍大,有一定的表达能力,法院会适当考虑其对于跟随父母共同生活的意愿。同时,法院会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以确保双方都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成长环境。此外,父母双方的合作意愿和沟通能力也是重要因素。共同抚养需要父母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如果双方矛盾激烈,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那么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共同抚养。


在实际生活中,共同抚养也有其显著的优势。对于孩子来说,共同抚养可以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同时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和支持,减少因父母离婚带来的心理创伤,有利于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父母而言,共同抚养可以让双方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避免因一方单独抚养而可能产生的遗憾。


然而,共同抚养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离婚家庭。如果父母双方存在严重的矛盾冲突,无法和平相处,共同抚养可能会给孩子带来更多的困扰和不稳定因素。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酗酒、赌博、暴力倾向等,那么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共同抚养。


综上所述,离婚子女是可以判决共同抚养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以有利于子女利益为根本原则。父母双方如果希望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应当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争取达成符合孩子利益的抚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