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被申请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我涉及一起强制医疗的案件,我是被申请人。现在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必要出庭,想知道我可以不出庭吗?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强制医疗程序中,被申请人一般是可以不出庭的。强制医疗是一种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而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并进行医疗的措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强制医疗案件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通知未到场的,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其他近亲属到场。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被申请人必须出庭。


通常,由于被申请人可能是精神病人,存在无法正常表达意志或者不适合出庭的情况,所以法律在程序设计上是允许其不出庭的。而且,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还要求必须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到场,并且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以保证整个强制医疗程序能够公正、合法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