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4个月还能保释吗?

我被法院判了拘役4个月,现在在服刑。我家里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我回去处理,想问问这种已经被判拘役4个月的情况,还能不能保释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保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应的概念主要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过,取保候审通常是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适用。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判处拘役并进入执行阶段时,一般就不再适用取保候审了。因为拘役是一种刑罚,意味着案件已经经过审判并进入执行程序。


在被判拘役后,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通过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来获得一定的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所以,被判拘役4个月一般不能通过保释(取保候审)的方式出来,但如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