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否能取保候审?

我跟人起了冲突,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二级,现在人在看守所,家里人想给我办取保候审,我想知道像我这种造成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的情况,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探讨造成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否能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基本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造成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的案件,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是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从刑罚角度来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意味着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在三年以下,是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两条取保候审条件的。


不过,具体能否取保候审,还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司法机关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有再犯的危险等因素。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小,从而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行为,或者犯罪情节恶劣,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同意取保候审。


造成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有机会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