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孩子抚养权能免给抚养费吗?

我离婚了,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对方说既然我有抚养权,他就不用给抚养费了。我有点疑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得到孩子抚养权,另一方就可以免给抚养费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得到孩子抚养权是否能免给抚养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即使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是不能免除的。这是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离婚以及抚养权的归属而改变。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自愿承担孩子全部的抚养费用,且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有足够的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明确表示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也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但需要强调的是,子女在必要时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例如,随着孩子的成长,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法独自承担时,孩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得到孩子抚养权并不能免除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在特定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特殊情形时,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可能会有所变化。但无论如何,都要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