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金钱是否可以收回?
之前我出于情谊给了朋友一笔钱,现在因为自己经济上出现困难,想把这笔钱收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是否可行,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能收回,什么情况下不能收回,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赠与金钱能否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的概念。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也就是金钱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了,就不能随意收回。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履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收回金钱的。第一种情况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例如,你只是承诺给朋友一笔钱,但还没实际给,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反悔。
第二种情况是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受赠人获得金钱后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是因为受赠人承诺照顾自己才赠与金钱,但受赠人却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金钱。
还有一种情况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自己经济陷入困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即使赠与已经完成,也可以不再履行后续的赠与承诺,如果之前已经给了一部分,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部分金钱,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经济状况的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