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后的房屋是否可以重新过户?

我之前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这套房子重新过户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赠与后的房屋能不能重新过户呢?我需要怎么做才能实现重新过户?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赠与后的房屋是否可以重新过户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赠与的法律概念。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且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


一般情况下,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屋也已经过户到受赠人名下,想要重新过户,通常需要受赠人的同意。因为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受赠人成为了合法的产权人,他们对房屋有自主的处分权。如果受赠人愿意配合,双方可以通过签订新的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等方式,办理重新过户手续。例如,双方可以签订一份新的赠与合同,约定将房屋再次赠与给赠与人,然后按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也有可能要回房屋并重新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赠与合同自始无效,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恢复到赠与前的状态,赠与人就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单方面申请办理重新过户手续。


另外,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条件,而受赠人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赠与人也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重新过户。比如,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必须在该房屋内居住满一定年限,但受赠人提前搬离,赠与人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受赠人配合重新过户。


总之,赠与后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过户的。既可以通过与受赠人协商一致办理过户,也可以在符合法定撤销赠与情形时,通过法律途径实现重新过户。但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