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人的东西还能拿回来吗?
在日常生活中,赠送他人东西是一种常见的行为,不过送出去的东西能否拿回来,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这个概念。赠与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当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财产的所有权完成转移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把东西拿回来的。这就好比你把一本书送给了朋友,朋友也收下了,从那一刻起,这本书的所有权就归朋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拿回东西的。第一种情形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比如,你跟朋友说要送他一台电脑,但还没把电脑交到他手上,这个时候你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但要是这个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第二种情形是法定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 务。举个例子,如果你把自己的房子赠给了子女,可子女不仅不照顾你,还对你恶语相向,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把房子拿回来。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比如赠与人在赠与后突然遭遇重大疾病,经济陷入困境,实在无力承担赠与所带来的经济负担,这时即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后续可能存在的赠与义务。
综上所述,送别人的东西能不能拿回来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遇到了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