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下来后是否可以去外地?
我刚收到刑事判决书,不知道之后能不能去外地。我有些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需要去外地处理,又怕违反了什么规定。想问下,在刑事判决下来之后,到底可不可以去外地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刑事判决下来后是否可以去外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这意味着,被判处管制的人不能随意去外地,要去外地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同意。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所以如果有去外地的需求,要严格按照规定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前往。
其次,若被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相对的自由,但在离开居住地去外地这个问题上,也需要得到考察机关的允许。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再者,要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且在监内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期间是不可能去外地的,只能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服刑。只有在符合假释等条件并被准予后,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去外地,但同样要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
最后,如果判决是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那么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可以自由地去外地,不受刑事判决方面的限制。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恢复了完全的自由。
综上所述,刑事判决下来后能否去外地取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和刑罚执行方式。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